位於臺北州蘇澳郡轄下東澳的蕃童教育所實況。照片中站在隊伍旁的婦女是曾到內地〔按:日本本土〕受教育,出身蕃地〔按:原住民部落〕的教師;在隊伍中央的則是負責的巡查,同時也是主任教師。根據昭和五年的調查,全島蕃地的教育所有173所,學生6,927名。修業期限四年,教授科目包括:修身、國語、算術、圖畫、唱歌、體操以及實科,特別重視國語〔按:日語〕的學習與實科的練習。職此之故,接受教化的蕃童中,有往更高等教育升學者,也有擔任巡查、警手等職務者。
【以上為寫真旁附原文】
日治時期初等教育經歷幾次變革,概括而言,日本人就讀小學校,臺灣(本島)人就讀公學校,而原住民學童教育則可分「蕃人公學校」與「蕃童教育所」兩方面。蕃人公學校屬於學務系統,前身為國語傳習所及其分教場,主要在平地的原住民部落附近;蕃童教育所屬於警務系統,由地方警察所管轄,主要位於山地原住民部落,蕃童教育所與駐在所、交易所等三者,可謂日治時期改變原住民社會、經濟、文化的三大機構。明治39(西元1906)年,總督佐久間左馬太(1844-1915)力推「理蕃」事務,明治41(西元1908)年總督府頒布〈蕃童教育標準〉、〈蕃童教育要綱〉、〈蕃童教育費額標準〉,確立原住民初等教育制度。蕃童教育所分甲、乙兩種,甲種教育所設備較佳,乙種則是利用駐在所部分設施。教育目的包括學習日人儀節、培養對天皇忠誠,以及改變原住民傳統經濟生活。蘇澳郡於日治時期,共成立10所蕃童教育所,根據昭和9~11(西元1935~1937)年總督府統計,平均一年約有三百多名、男女比例相當的原住民學童就讀教育所,人數不少。一直到昭和18(西元1943)年頒布新的教育所教育標準,廢除兩種教育所,並刪除「蕃童」二字僅保留「教育所」,修業年限也延長為6年。《臺灣寫真大觀》(出版者與年代不詳,推測約西元1933~1937年發行)中有一張〈蕃童教育所〉,照片內容是原住民學童在教室內上課的情景,說明文字指出部落出身的婦女、授課的老師、巡佐,與本張照片相比是同樣的三個人,推測應為相近時間、同一蕃童教育所拍攝的系列照片。此外,相較於其他寫真帖曾出現的「蕃童教育所」照片,學童們並非穿著傳統族服而是和式服裝,這似乎也隱含著殖民者以文明教育之名,透過服儀、歌舞動作等手段規訓原住民的象徵意義。
徐佑驊 -「111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