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者屍體搬出(大稻埕)
媒材 / 明膠銀鹽,紙質
尺寸 / 9.8x14.1 cm
創作年代 / 1919
霍亂患者的致死率,在營養、衛生和醫藥均比過去良好的當代,仍有5~50%的致死率(視地區而異)。1919年時,全臺灣全年患者3,836名,死亡2,693名,死亡率高達70.2%。[28]本照片為大稻埕患者屍體搬運一景,為既前張照片「患者屍體納棺(大稻埕),系統號NCP2016-024-0197-016」之後,屍體和棺木從民宅搬出,移動到大稻埕街屋外馬路上的樣子。本照片可與照片「患者之收容(臺北);死者,系統號NCP2016-024-0197-009)」相對應。兩張照片中的衛生團隊均是三人一組,由兩位臺籍轎夫(苦力)和一位政府行政官員所組成。不同的是,前張照片「患者之收容(臺北);死者」為雙桿擔架上擔覆著覆以白布的方形長盒,在擔架旁監督指導的是身著白色制服、制帽,腳穿皮鞋和綁腿的衛生人員(檢疫委員)。所行走的是鄉下石子路,路旁有草木搭建而成的圍籬,以及電線桿和電線。本張照片則是以單支的長桿懸綁著木製棺木。棺木已封裝屍體,可以隔絕屍體和外界,不使病菌汙染外界。臺籍轎夫身著漢衫和短褲,赤足,頭戴斗笠;隨行在棺木旁的政府官員是身著制服制帽,手持佩刀的警察。所行走之路是都市內的大街上。
沈佳姍—國美館重建臺灣藝術史計畫「109年度攝影類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