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時代師範學校的制服,與當時日本多數的中等教育學校一樣,男生的上衣為立領制服,下身穿著西褲。制服分為黑色的冬服和白色的夏服,分別在冬季與夏季穿著。在制服外套之外,則有作為雨具的灰色防水布大衣和頭巾,以及青茶色(帶有綠色的卡其色)的略衣和略褲。略衣主要在進行軍事教練(軍訓課)時穿著。當時師範學校的學生服也包含黑色制帽,上面鑲有師範學校的校章。臺北師範學校的校章為五瓣櫻花,中間為一「師」字的設計;臺北第二師範學校的校章則為三片葉子呈三角排列,中間為一朵菊花,花上冠以一「師」字的設計。照片中人物制帽上的校章,可以用來判斷影中人就讀臺北師範學校(1927年4月以前)或是臺北第二師範學校(1927年4月以後)。
師範學校的制服還有別在領子上的襟章。這是一個重要的小配件,因為它表示配戴學生的所屬部科別和年級。在臺北師範學校時代,公學師範部的襟章是五瓣櫻花,中間為一「公」字的設計,配戴於右襟。年級則以羅馬數字表示,配戴於左襟。到了臺北第二師範學校,可能是因為一開始只有公學師範部的緣故,右襟的襟章改以F標示普通科(Futsuuka),E標示演習科(Enshuuka),K表示講習科(Kooshuuka,修業三年),左襟則以阿拉伯數字表示年級。
在日本時代臺灣的師範教育中,師範學校普通科相當於中學校五年的教育程度,普通科結業後編入演習科,稱為「演習科一部」。「演習科二部」則招收中學校畢業生,在演習科中課以教育專業課程,訓練成初等教育教師。
演習科最初的修業年限為一年,在這一年內最重要的行事就是教育實習。每年十一月,演習科師範生會前往附屬公學校進行為期兩個月的實習,稱為「教育實習生」。在實習期間,從朝會開始每節課都要坐在教室後方觀摩教學,放學後再由指導教官指導撰寫教案和教學流程。1933年後演習科的修業年限從一年改為兩年,實習的時間也就改在演習科第二年的四月到七月間實施。在照片中看到襟章為「E」的學生,就是就讀於師範學校最後階段的演習科學生。